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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食品骗千万财政资金不能“追回”了之

时间:2014-06-19 15:41:04  来源:光明网  作者:

  6月18日,来自审计署的通报显示:2012年,在位于上海崇明岛的新海农场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中,光明食品集团与四家工程监理和审价机构串通,利用虚假的监理报告和审价报告,骗取财政资金1262万元。目前,被骗取资金已经全部追回,但其余处罚措施还未见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千多万的资金不是一般的财政补贴,而是农业专项资金。在现代社会中,农业属于弱势产业,是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设立农业专项资金是为了解决农民增收难、农产品加工销售难、剩余劳动力转移难、基础设施建设难等若干中国第一产业的困境,让中国人的饭碗端得更稳、也让八亿面朝黄土的农民兄弟直接或间接获得支持体恤。因而,骗取农业专项资金不仅是在财政资金里打洞、在纳税人兜里掏钱,更是在骗取农民兄弟的血汗钱、救命钱。

  实际上,节约、规范与严谨一直是《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的关键词。在其严格的审计与监管要求之下,光明食品集团尚能串通四家工程监理和审价机构,硬是从资源紧张的农业资金里掏出一千多万,可见其运作社会资源之利落、作假手段之娴熟、步骤安排之缜密。若将其定性为偶然失范、偶一为之,恐怕真辜负了这种熟练和老道。

  如果联系“企业文化”,问题可能会看得更清楚。在公众印象中,光明食品集团旗下的光明乳业曾在食品安全领域问题迭出。就在骗取千万财政资金的2012年同年,上海近千光明乳业订户投诉其鲜牛奶发生“酸败”,随后,光明乳业的“宝宝奶酪”产品又因违规使用禁用的乳矿物盐,被迫下架。对于前者,光明食品集团将责任轻松地推给了配送车辆;对于后者,光明食品居然仅用一句“标错了”一笔带过。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而言,推卸责任是对管理漏洞的纵容,自我包庇不啻对违规操作的默许,该企业食品问题迭出的原因由此得见一斑。

  此次,在对“骗取千万财政资金”的回应中,光明食品集团沿用了同样的态度和逻辑。一是强调新海农场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是由其“四级子公司”操作,且骗款主人公是“项目处相关工作人员”;二是辩解此事“在当年的财务审计时被发现,集团公司立即对该事件进行了审查和整改”。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此前光明食品集团审计部门还曾在上海一报刊刊发了题为《确保农业专项资金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的文章自我吹捧,两相比照,光明食品对子公司运作财政资金的态度不辨自明。

  企业自律废弛,更需要他律严格。光明食品集团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且数额巨大,已经触犯了国家法规,罚款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此外,集体或个人是否有贪污、诈骗行为,管理者是否存在玩忽、缺位甚至渎职,也须深究。从农民兄弟兜里掏出来了一千多万,如果以“整改”作结、仅“追回”了之,不仅让人心寒,将来也难免其他企业群起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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