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保部29日发布2012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2012年全国减排情况总体向好,目标责任书中要求完成1272个重点项目,实际完成1131个,完成率达到89%。在接受考核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八家央企中,绝大多数均实现了2012年度各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然而,唯有中石油,中石化两家企业未能通过减排考核。其中中石油未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中石化未完成氮氧化物减排目标。
节能减排既是中央政府向民众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中国政府向世界作出的郑重承诺。作为能耗和污染大户的企业,更要在节能减排上承担自己的一份责任。作为盈利大户的中石油和中石化,为何竟然都未完成2012年度减排目标?
“两桶油”减排任务屡打折扣 或将拖累十二五目标
环保部考核结果显示:2012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423.7万吨,同比下降3.05%;氨氮排放总量253.6万吨,同比下降2.6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117.6万吨,同比下降4.52%;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337.8万吨,同比下降2.77%。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神华共6家中央企业均实现了2012年度各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通过年度考核。
与之相对应的是,2012年中石油化学需氧量同比下降0.08%,与年度减排0.6%的目标相去甚远;而中石化氮氧化物排放量不但没减,反而上升1.28%。环保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刘炳江表示,在减排方面,“两桶油”"已经远远落后于全国。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小平认为,如果按照环保部考核的情况,中石油,中石化分别有三分之一和40%的自用燃煤锅炉没有安装脱硫设备,造成的结果非常严重。
韩小平:因为他们的炼厂大部分都集中在酸雨的控制区里头,尤其是中石化,很多都在南方,这些它本来就应该装脱硫,所以如果不装的话,那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环保部也确认,上述自用燃煤锅炉设备如果按照新修订,即将在2014年7月1日执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来看,全部不能实现达标排放。这让环保部非常担忧,“两桶油”的十二五减排目标能不能实现,或者严重点说,会不会拖累整个十二五减排计划的实现。
刘炳江强调,中石油和中石化四项污染物都要进行减排,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都要求削减8%,氨氮和氮氧化物都要削减10%,但是现在时间过了40%,但是四种污染物都没有达到时间与减排进步同步的水平,已经远远落后于全国的减排的水平。尤其是氮氧化物,连续两年增加,以后三年每年多要大幅度的下降,这个压力对他们比较大。
据调查,事实上,这已经不是“两桶油”第一次在减排任务上打折扣,资料显示,在环保部2011年度减排考核中,中石油、中石化就未完成当年减排任务。但因当时考核办法尚未出台,未对两家集团公司实施环评阶段性限批等处罚措施。
国内执行17年前排污标准 海外排放却居世界领先
近日公布的中石油、中石化2013年的中报显示,中石油上半年实现净利润为655亿元,平均日赚3.64亿元;中石化净利润为294亿元,也日赚1.63亿元。
然而,正是这些“日进斗金”的石油巨头,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却做的如此不到位。环保部相关人士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称,中石油,环保部和中石油和中石化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2012年,要求中石油干完5项工程,只干完了两项。工程建设比较滞后。另外,结构调整进展比较慢,中石油共有115台燃煤锅炉,其中1/3(38台)未安装脱硫设施,没有一台安装脱硝设施;38套催化裂化装置中,仅两套安装脱硫设施。中石化共有174台燃煤锅炉,约40%(69台)未安装脱硫设施,仅有4台安装脱硝设施;49套催化裂化装置中,仅有5套安装脱硫设施。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表示,对比电力行业企业脱硫设备安装率达到90%,脱硝设备安装率也达到30%,两石油巨头还差距甚大,做得远远不够。
另外,根据《人民日报》报道,这两家石油集团炼油产能的48%集中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大气复合污染严重的地区,下属企业污水排放和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还在执行17年前的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是美国的3倍以上,二氧化硫是美国的8倍以上,导致每炼制1吨原油二氧化硫排放量是美国的11.7倍,氮氧化物排放量是美国的2.6倍。
对比国内减排工作的薄弱,值得揣摩和回味的是,“两桶油”在国内外执行双重节能减排标准。据悉,隶属于两家石油集团的在海外7个国家的7个炼油企业,产能共计6650万吨,吨油污染物排放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对于这一点,任浩宁认为,这是因为两巨头在海外的项目在当地只是“普通企业”,肯定要非常小心谨慎,没有任何“特权”,一旦因环保问题被迫停产甚至关闭,投资就可能血本无归,这种项目“沉没成本”非常大;但在国内,央企从未被看成是“普通企业”,虽然石油巨头有资金、有实力来解决减排问题,但是没有“必须做到”的压力,也就没有动力,才迟迟达不到减排标准。
不是不能而是不为 唯有重拳方能维护负责任大国形象
很多人难以理解,中石油,中石化一向号称在环保上投入极大,其在国外的一些分支企业也被认为技术领先,为何一到国内环保投入就不及格?
韩小平认为,央企势大是造成这个情况出现的重要原因。
韩小平:我们的央企在地方都是老大,地方好不容易把他们招商招去了,就像是供奉着一个神仙一样,所以造成了这些央企对于国内的一些标准不太在乎。还有一个,地方环保部门有时候技术能力等方面还不如中石油、中石化,还依赖于这些大的企业进行自我监管,往往就是自我监管等于是没有人监管。现在因为中央抓得紧,环保的要求就是在自我监管监察上达标,所以就发现这些问题。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国内环保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特别是应建立专门针对央企、国企的环保处罚措施,对于民营企业而言,经济上的重罚会很奏效;但对于央企、国企而言,罚钱却很难奏效,“央企不在乎罚钱,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责任到人,才能真正触痛央企相关负责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展示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必然要求。为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国务院要求各地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求各地对落后产能坚决依法关停淘汰,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节能减排,全国一盘棋,谁也不能置身其外,谁也不该置身其外。
对于屡教不改的“累犯”,需要有关部门重拳整治,才能保证目标的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