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协[2019]63号
各市建筑业协会、省建设投资集团:
为了总结交流我省建筑业企业文化建设的典型经验,不断夯实企业文化建设落到基层的要求,以提升企业“软实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示范导向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我协会的会员单位中开展浙江省建筑业优秀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第二批)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推荐评选工作按照企业自愿参加、各市建协推荐的原则,主要在入会满二年及其以上会员单位中进行。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完备的企业价值理念体系。结合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具有明确的企业使命(宗旨)、企业愿景(战略目标);总结、提炼和培育了鲜明的企业核心价值理念和企业精神;企业价值理念深入宣传,被各级管理者和广大员工高度认同;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类型全面、设计独特、使用规范,为提高企业知名度、信誉度和美誉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企业文化管理体系健全。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工作目标;企业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各级管理者团队带头执行,率先垂范;从企业实际出发,体现文化引领作用和企业特色的文化建设体系;企业文化建设体制健全、统筹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得力、重点突出、全员参与、经费有保障;企业文化建设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有专职人员负责。
(三)企业价值理念切实融入企业管理。重视用企业价值理念武装全体员工的思想,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富有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格局;注重用价值理念完善、调整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加强学习型企业建设,员工教育培训扎实有效。
(四)积极开展企业文化主题活动。企业文化建设与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培训、课题研究和专题研讨;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主题活动;积极参与地方、协会组织的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利用媒体传播企业文化,树立企业品牌。
(五)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企业经营现状良好,内外部关系和谐,产品质量、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持续开展社会公益事业,推进社会责任工作常态化;近三年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污染责任事故以及重大负面新闻。
三、评选程序
申报示范单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方式进行。在会员单位自荐的基础上,各市建协和省建投择优推荐并集中报送我会。我会组织评选小组进行初审,协会秘书长会议审定,并在我会网站公示。我会将通过会议方式向示范单位颁发牌匾。
四、评选方式
被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浙江省建筑业优秀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表(第二批)》和《浙江省建筑业优秀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评分标准》自评部分,并附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有条件的还可提供PPT、视频等展示材料。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件方式(可附光盘或发送电子邮件),于9月30日前报送我会信息传媒部。
联 系 人:毛毳 王晓蕾
联系电话:0571-88059951 81956282
电子邮箱:xxb@zjjzyxh.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5楼507室
五、复评要求
为促进示范单位保持先进性,决定对2013年评选的浙江省建筑业优秀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附件3)进行复评。复评内容参照本通知评选条件,复评表详见附件4。复评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我会信息传媒部。
附件:
1、浙江省建筑业优秀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第二批)推荐表
2、浙江省建筑业优秀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评分标准
3、复评单位名单
4、浙江省建筑业优秀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复评表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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