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今日发微博回应对京华时报撤诉,称四年过去,经过种种努力,最终无果,撤诉仅再次表达了对法律秩序的失望和无奈。
2013年4到5月,京华时报刊登76篇批评报道,指责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农夫山泉发表声明称,将派员上京举报京华时报76篇虚假报道。对于名誉权纠纷案,农夫方面有明确的诉求,要求京华时报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亿元。
据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发布的(2013)朝民初字第30976号裁定书显示,原告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京华时报》社名誉权纠纷一案,于2013年8月6日立案,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裁定认为,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准许原告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4.6万元由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已缴纳)。
以下为回应全文:
农夫山泉就撤诉《京华时报》案告消费者书 2013年4-5月,京华时报刊登76篇批评报道,指责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 农夫山泉于2013年5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京华时报》。四年过去,经过种种努力,最终无果。 农夫山泉公司已于2017年6月13日撤诉。撤诉仅再次表达我们对法律秩序的失望和无奈。
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