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22日上午,德州陵县徽王镇赵村李某在去镇上赶集的路上车辆发生爆胎,正在无助时,同村的夏某正好开车路过,夏某见是本村村民就主动上前帮忙更换轮胎。谁知刚顶起车架准备换胎时,千斤顶突然失去支撑作用,把夏某正抱着备胎的手压在轮下,等从轮下撤出时,两根手指被压断,送到医院诊断为指关节错位,需要固定治疗,三个多月后才能恢复。
整个治疗过程中的费用由李某全部支付,但当夏某提出要李某支付其误工费时,李某坚决不同意,理由是夏某是主动要求帮忙的,并且压伤夏某是个意外,不是自己的责任,治疗费已经承担了,其它的就不应该再担负。
夏某不想因此事对簿公堂伤了和气,便来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给予帮助。工作人员了解完情况后,便将李某请到法律援助中心,争取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首先说明了夏某主动帮助李某解决困难是一种值得称赞和肯定的举动,在帮助过程中受伤产生的费用理应由李某支付。但考虑到夏某在治疗过程中李某花费了两千多元,对一个不太富裕的家庭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少的花销,工作人员建议夏某在处理误工费时,要尽可能考虑李某的经济承受能力尽量减轻夏某的经济负担。同时,强调双方本着维护乡亲和谐关系的目的出发,放宽眼光,从长计议。经过反复协商,最终,李某同意赔付李某三个月的误工费一千元。至此纠纷双方握手言和,一件做好事引发的纠纷成功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