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据内蒙古新闻网等综合消息:10月31日,针对媒体报道《乌兰察布的新豪楼》等文章所指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会议,责令相关部门调查情况,并作出如下决定:
一、自治区重申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禁止兴建楼堂馆所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者绝不姑息。
二、责成乌兰察布市立即停止办公大楼建设。
三、由自治区监察厅牵头,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赴乌兰察布市对该项目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四、如情况属实,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由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调查组,对全区在建办公楼再次进行全面检查。
工程项目部悬挂的建成后效果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