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记者近日获悉,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抓紧修改完善的“国家中长期新型城镇化规划”对城市规模划定标准进行了重新设定。未来我国城市规模划分将打破行政等级限制,根据城市所具备的承载力,人口集聚能力等方面进行认定。
有些镇人口已超百万
“随着我国城市快速发展,各城市间发展不均衡问题逐渐突出,也带来人口集聚度的逐步增加。”接近发改委人士表示,因为产业引导等问题,越来越多的人集聚到同一个城市中,因此我国一些城市规模划分大大落后于其人口集聚力,甚至有些镇人口可达百万以上。
据介绍,《规划》中城市规模认定标准根据市区常住人口规模进行认定。与上世纪90年代的城市划分相比,小城市人口认定从20万以下提升至50万以下,中等城市认定从之前的20万至50万上升至50万至100万,大城市从之前50万至100万上升至100万至500万。此外,增加对超过500万人的城市认定为特大城市。
“标准改变后,我国城市数量会大幅提升。”上述人士表示,我国只有658个建成市,而日本虽然占地面积、人口与我国相比相差甚远,却有2000余建成市。因此,在认定标准改变后,我国1.9万多个小城镇中有很大一部分有望改变成“市”。
城镇规模变化重在改革
《规划》也指出,我国应调整完善整县改市,切块设市等模式,并探索小县合并,联合设市等多元化设市模式,适度增加中小城市数量。并完善市辖区设置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县(市)改区,在城市群地区适当增设重要城市市辖区,适度设置其他中心城市市辖区。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人士指出,城镇规模变化不仅仅是数字变动,而是重在改革。但现阶段《规划》中所涉及的仍只是初步划分改变。“因此,小城镇改为市后是否完全拥有与城市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权限,具体下放哪些,怎么改还没有具体定论。”
相关报道
减镇放权我国已有先例
2009年,绍兴市试点扩权强镇,“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客观上要求赋予一些乡镇更大的发展自主权,”绍兴市常务副市长陈长兴说。
基于此,绍兴将原属县级的部分行政审批权、决策权、人事权授予中心镇,编制了放权指导目录,涉及15个方面、72项事权,至此中心镇具有了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放权4年以来,绍兴市28个中心镇的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了66%、85%、47%,经济总量占全市的35%。中心镇的布局规划更趋合理、环境得以改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和城市基本实现了均等化。
原文链接:中国城市文化传播网
http://www.zgcswhcbw.com/hy/flash/2013-07-05/75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