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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难施展 “以房助老”受关注

时间:2013-09-23 14:31:00  来源:天和网  作者:

以房养老和以房助老是不一样的概念,那么,他们有什么区别呢?首先,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而以房助老则是除基本养老金之外养老方式的多一种选择。它不要求老人一定要拥有独立产权的房屋,其主要模式也不须抵让房屋的产权,可以通过置换住房(或闲置房屋)的居住使用权,获得更丰富、优质的养老资源。

以房养老在试行过程中遇到多重阻力,那么,中国式的以房养老到底难在哪里呢?

我国老年人现状分析,人口老龄化+养老金缺口。

根据民政部近日发布的《2012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人口比例近年来一直在不断提升,2012年该比例达到1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2714万人,占总人口的9.4%。人口老龄化也加剧了我国的养老压力。

首先,观念之困:靠儿不靠房是主流观念。

不少人对这一新型养老方式心存疑虑多数退休人员表明观点:儿女有出息,不会让父母卖房;儿女没出息,不会准父母卖房表明对以房养老不看好。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传统观念下房产寄托了家庭太多情感,多数人是过不了观念坎

以房养老作为舶来品,在英法等国家之所以流行,与高遗产税有关。人们在以房养老留房产给子女但要缴纳大笔税金之间较易作出选择。但在我国现行税制下,人们没有动力。上海民政部门调查则显示,高达90%的老人拟将房产留给子孙,愿意倒按揭的不到10%

其次:保障之困:即便有钱是否会无处养老?

对于赞同以房养老模式的老年人,方式不是问题,保障才是障碍,老人带有顾虑。比如,如果卖了房子持币在手,但没有合适的养老机构,岂不还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我国城乡养老机构养老床位365万张,平均每50个老人不到一张床。养老从业人员更是不足百万,养老前景不明朗,没有老人愿意拿着养老钱冒险。

第三:操作之困:无规可依机构畏难

以房养老实则是一款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牵涉到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无规可依、风险顾虑及业务各自为营为最大障碍。比如,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涉及银行的房产处置权,而目前银行处置只能通过法院拍卖渠道解决,银行没有这个处置能力。如果实行住房反向抵押保险,本质上也是个反向抵押贷款,而目前保险公司并不具备办理抵押贷款的资质。

最后:政策之困:产权变更后怎么办?

上海从2007年就酝酿以房养老,但推行多年仅成功6例,重要原因就是居民普遍预计房价将上涨,老人会吃亏。而对金融机构而言,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一旦房价波动下行,保险公司或银行的给付能力有限,风险也较大。如果再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情况,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建造在土地上的房屋不属于个人,那么双方当事人都会受到很大损失。

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形势的加剧以及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热,以房养老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北京拟推广以房助老

以房助老不须抵让房屋产权

据了解,北京希望在明年试点的以房助老,是一个比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含义和适用人群都更加广阔的努力目标,不是单纯的保险产品。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以房助老不要求老人一定要拥有自己独立产权的房屋,其主要模式也不是让老年人抵让房屋的产权;老年人完全可以通过让渡现居住或空置房屋的居住权,获得基本养老金之外的更多养老资金,或置换到一个可获得更便捷养老服务的社区(养老院、老年公寓或社区托老所)。

以房助老更具适用性

北京有望于本月底出台的《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备受争议的以房养老可能不被提及,而是提出以房助老的概念。

较之于被传统观念认为是卖房而难以认同的以房养老以房助老因不涉产权,更少了现行70年房屋土地产权的限制、房价涨跌不定等因素,其含义更加广阔,适用人群更加广泛。

尽管以房养老目前在在欧洲一些国家已是成熟做法,而让其合乎中国的水土还须因国制宜。但无论如何,在中国正步入老龄化社会,银色浪潮汹涌而来的今天,以房养老以房助老的出现是应运而生。

但必须强调的是,无规矩不成方圆,正因是试点,尤其要规范在前。比如以房助老的平台,不能让养老机构直接参与对房屋价值(包括租价)的认定,也不能靠单独的金融机构来完成。政府要出台扶助政策,鼓励更多社会组织、金融机构参与其中,形成一个相互组合、相互制约的市场,让选择以房助老的老人,可挑选到能帮自己置换更优质养老资源的中介机构,放心让渡房屋的居住或使用权。

许多老年人被称之为住房富人,现金穷人。这些年来,虽然退休金屡有增加,但要想通过大幅度增加退休金来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恐怕也不现实。另外随着年龄增高,老年人日常生活必须依赖他人照料,而传统的家庭成员照料模式已很难适应,因此必须借助于社会化服务,但这又需要增加支出。在这种背景下,开辟新的渠道,增加养老费用,以房助老是一条可行途径。

文章来源:http://wealth.tianhenet.com.cn/w5230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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