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根据安排,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2021年4月7日—5月7日)。截至4月21日,督察进驻时间过半,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安徽省转办了十四批环保信访件,共计1326件。其中,已有五批328件举报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被公开,涉及阜阳20件(14件属实、5件部分属实、1件不属实)。
有关阜阳的19件举报属实(或部分属实)问题整改情况,按区域划分,界首市3件、太和县4件、颍上县3件、颍泉区2件、临泉县3件、阜南县2件、颍州区和颍东区各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水污染12件、大气污染10件,此外还有噪音污染和其他污染类型。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2021年4月7日—5月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51—62651086,专门邮政信箱:安徽省合肥市A087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附涉及阜阳的19件环保问题整改情况
1、颍上县
举报内容:颍上县谢桥镇,颍利路巨缘宾馆对面的煤泥晾晒场、东帮窑厂院内的煤泥晾晒场、鸿泰窑厂院内的煤泥晾晒场等三十多家煤泥晾晒场一直未清理,之前向市督察组反映过该问题,未得到解决。谢桥镇谢桥社区谢书记开办的兴达窑厂,排出的烟雾熏倒周边小麦,危害农作物生长,污碱水和石灰水直接排入济河内,污染河流,影响附近灌溉站和居民区。
污染类型:水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1、颍上县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信访举报的颍利路巨缘宾馆(实为聚缘宾馆)对面的煤泥晾晒场、东邦窑厂西侧矸石堆场和鸿泰窑厂(实为宏泰窑厂)西侧煤泥晾晒场进行了现场核实,并对该区域内矸石煤泥晾晒场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经查,该区域存在大小煤泥晾晒场22家,其中:聚缘宾馆对面的煤泥晾晒场(为彭传合煤泥晾晒场)、东邦窑厂西侧矸石堆场(为甘士杰矸石堆场)、宏泰窑厂西侧煤泥晾晒场(为李刚煤泥晾晒场)等15家矸石煤泥非法加工晾晒场在2021年3月份颍上县组织的矿区周边环境整治行动中已清理完毕;目前还有7个煤泥晾晒场未彻底清理干净,分别为汤建矿、杨培秀、汤继领、张金尧、彭畔玲、姜涛、解安辉煤泥晾晒场。
2、颍上县兴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颍上县谢桥镇谢桥社区,法定代表人谢从义,统一社会代码:91341226MA2RAK186U(1-1)。经查,谢桥镇谢桥社区书记未参与该公司经营。该公司年产1.6亿块自保温彻块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项目2018年10月经原颍上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颍环行审字〔2018〕59号),2018年6月建成投产(未批先建行为处罚已落实),并于2018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4月9日,现场检查发现:该窑厂已按环评要求安装了双碱法脱硫塔、袋式除尘器并正常开启,在线监测设备已安装并联网;该公司雨污分流设施建设不规范,部分场地冲洗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入辉沟,未发现污碱水和石灰水排入辉沟。
处理和整改情况:1、立即对未彻底清理的7家矸石堆场、煤泥晾晒场进行全面清理,计划于5月份清理完毕。
2、责令颍上县兴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封堵辉沟排污口,进出车辆冲洗水、场地冲洗水全面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2021年4月1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颍上县兴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废气进行检测,并对辉沟水质进行取样监测,颍上县将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2、太和县
举报内容:太和县马集乡港北村刘僧庄,刘某龙开办马鬃马尾加工厂,十多年来使用硫酸水洗加工,对村庄水质造成污染,2017-2018年向阜阳市环保部门反映,该厂当时被要求停工。2021年春节前又向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反映,该厂目前仍在继续加工。该企业为节省费用未搬去当地工业园区。
污染类型:水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2021年4月9日下午,太和县组织相关单位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的马鬃马尾加工厂名叫太和县龙轩鬃尾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运,位于太和县马集镇港北村委会刘增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2564993116L(1-1),成立日期为2010年11月24日,是从事手工作业整理马鬃马尾的加工点,根据相关规定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被举报人刘某龙与该公司法人系夫妻关系,其在自家住房中从事马鬃马尾整理加工,该公司生产工艺主要是将买来的清洗好的马鬃马尾,经工人手工作业按颜色和长短进行分类整理后扎把,不需经过水洗。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有3名工人正在手工整理、扎把马鬃马尾,经对该点进行排查,未发现有水洗设备,也未发现该点有排水迹象。2017-2018年,未接到市局转办该公司举报,2021年春节前也未收到上级环保部门转办的相关举报件。
处理和整改情况:2021年4月13日,太和县环境监测站对太和县龙轩鬃尾制品有限公司院内及周边地下水、地表水进行取样监测,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3、临泉县
举报内容:临泉县北大桥文王酒厂,2010年至今通过东侧排污口向泉河排放污水,导致排污口附近80-90米长的泉河水体发臭,且该厂距离金桥花园不足十米、距离英泽中学不足70米,异味扰民、影响学生日常学习生活。
污染类型:大气、水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1.安徽文王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王酒厂),位于泉河北岸,法定代表人:张煜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070508120XP。该厂区1992建设,1993年投入生产,该公司年产6000吨曲酒生产项目于2013年11月11日经阜阳市环保局审批(行审字【2013】65号,环评是2013年申请补办),2013年11月29日经阜阳市环保局验收(阜环行验函【2013】17号)建有日处理1000吨废水污染处理设施,现有1栋包装车间和11栋曲酒车间,目前实际年产量2000吨,安装总磷、总氮、氨氮、CODcr、PH共计5台污染源水质在线监测设备;20蒸吨生物质锅炉一台,配套建有布袋除尘+旋风除尘一套,SNCR法脱硝系统一套。废水、废气自动监测设备分别于1999年、2020年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文王酒厂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东侧红旗沟(于寨沟)。2021年4月9日,环境监测人员对文王酒厂废水总排污口取样监测数据为:总磷0.41mg/L、氨氮1.28mg/L、COD 58mg/L,四项监测数据符合排放标准。
2.英泽中学位于文王酒厂南侧70米,2014年经临泉县教育局批准设立,现有在校生386人,排水管网通过三级过滤池排入红旗沟(于寨沟)。2021年4月9日,环境监测人员对生活污水排放口取样监测数据为:总磷6.16mg/L、氨氮91.6mg/L、COD 513mg/L,四项监测数据超出综合污水排放二类标准。
3.建于2005年的金桥花园与文王酒厂东侧紧邻,建于2007年金泉花苑位于文王酒厂北侧30米,梁小街居民区与文王酒厂西侧紧邻,于寨居民区与文王酒厂北侧紧邻。目前金桥花园、金泉花苑、梁小街居民区、于寨居民区等生活污水管网与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暂未完成接管通水,生活污水、雨水直接排入红旗沟(于寨沟),现场有明显异味,水量大时通过涵闸排入泉河,2021年4月9日,环境监测人员对红旗沟和泉河4个点位进行取样监测(厂区东侧红旗沟上游和下游各一个、厂区东南侧红旗沟涵闸入泉河口上下游约10米处各一个),排污口取样监测数据分别为:(红旗沟上游:总磷6.14mg/L、氨氮32.4mg/L、COD 232mg/L;红旗沟下游:总磷6.89mg/L、氨氮31.4mg/L、COD 240mg/L;红旗沟涵闸入泉河口上游10米:总磷1.94mg/L、氨氮8.71mg/L、COD 72mg/L;红旗沟涵闸入泉河口下游10米:总磷0. 40mg/L、氨氮1.68mg/L、COD 92mg/L),4个取样监测结果均为地表水劣五类。
处理和整改情况:1.实施截污。针对英泽中学进入红旗沟(于寨沟)生活污水排放口实施截污,定期清理现有的三级沉淀池。针对金桥花园、金泉花苑、梁小街居民区和于寨居民区进入红旗沟(于寨沟)生活污水排放口将进行截污。
2.完善纳管。将红旗沟(于寨沟)生活污水纳管至泉北片区污水管网,再引至临泉县污水处理厂。
3.开展红旗沟(于寨沟)整治。将红旗沟(于寨沟)的被污染水抽入泉北片区污水管网,引至临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以上三项工程措施将科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按计划实施;同时加强日常监管。
4、界首市
举报内容:界首市新马集镇范寨村,范某良在范寨村居民区(村委会附近)开办养猪厂,规模七八百头,异味扰民。多次反映未果。2020年向安徽省环保督察投诉,责令其搬迁,但至今并未搬迁。
污染类型:大气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养殖场位于范寨村西北角,法人范吉良,已办理了营业执照(92341282MA2R748D1M)、规模化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污染治理项目环评及验收(界环保〔2014〕39号、界环保〔2014〕342号)。该养殖场建于2003年,设计存栏七百头左右,当时距离老村庄较远,周围没有住户,近几年群众才开始在场区周边建房居住,该养殖场现在距离居民区较近,目前距东侧居民 40米,南侧居民20米,存栏生猪198头。养殖场已配套建设了储尿池、沼气池、晒粪场各一个,满足环评要求。2019年村民向安徽省环保督察投诉该养殖场(编号:FYDH035、FYDH117)问题,已责令该养殖场猪粪做到日产日清,对储尿池加盖顶棚并进行封闭,防止气味外逸。现场检查时有轻微异味。
处理和整改情况:1.加大对该养殖场日常监管力度,安排专人负责监督,严格控制存栏量,做到粪便日产日清、粪污处理设备正常运转,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2. 对是否需要搬迁进行论证,根据论证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5、太和县
举报内容:太和县双浮镇红旗村李中自然村南侧的一家养鸭厂,2019年至今,孳生蚊蝇、异味扰民、鸭粪直排草河,2020年向镇政府、县生态环境局、畜牧局反映后,该鸭厂修建了污水处理池,但未做防渗处理,造成附近水域约二公里污染严重。
污染类型:水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养鸭场为太和县双浮悦彦家庭农场,位于太和县双浮镇韩张行政村张楼31号,法人张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222MA2U6KMX59,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排污登记,养殖场占地约25亩,东西两侧无村民居住,距离东北村民居住点200米左右,西南村民居住点300米左右。建有三个塑料大棚鸭舍,设计存栏24000只,目前其中一棚内养殖肉鸭8000只,其余两个为空棚。鸭舍北侧建有两座粪污收集池,内壁墙面为水泥涂砌,上面用彩钢瓦加盖密闭,鸭舍内粪污经棚内排污沟进入粪污收集池;鸭舍西侧建有晾粪棚。现场调查时发现:1.鸭棚内排污通道防渗设施不健全;2.鸭棚北侧粪污暂存池不标准;3.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4.晾晒棚不规范。
处理和整改情况:1.2021年4月12日,太和县农业农村局对太和县双浮悦彦家庭农场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于6月22日前整改到位。
2.2021年4月10日,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农场附近水体进行监测,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6.临泉县
举报内容:临泉县艾亭镇镇政府斜对面俊妞华润生鲜广场,2020年11月占用3000多平方耕田,建造大棚房超市。多次向市长热线和县长热线反映未得到处理。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举报”阜阳市临泉县艾亭镇镇政府斜对面俊妞华润生鲜广场”实为临泉俊妞土特产销售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地址:临泉县艾亭镇艾亭村民委员会万元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1221MA2NMTDL51,法定代表人:马妞。
经查,马妞未经批准非法占用临泉县艾亭镇艾亭居委会桥头村及艾亭派出所对面集体土地2137平方米(建制镇面积1296.9平方米,林地面积840.1平方米),该地为非耕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但是建设钢构大棚(建筑面积2008.3平方米,硬化地面面积133.2平方米)用于超市经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占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1年2月2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临自然资源和规划监〔2021〕30号),要求马妞: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2137平方米;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上新建的钢构大棚2008.3平方米和硬化地面133.2平方米;3.罚款19233元(非耕地按每平方米9元)。
处理和整改情况:1.艾亭镇正在委托安徽富友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该公司钢构大棚价值进行评估,艾亭镇依法没收的建筑物将交由艾亭社区。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对使用建制镇1296.9平方米的集体土地,艾亭社区申请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手续完善后,面向社会招租,产生的租金纳入艾亭社区三资账户进行管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经营性用地报批前,需符合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的成片开发方案,占用的840.1平方米的林地不在临泉县编制的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内,所以不具备审批条件,将对其恢复原状。
7.颍泉区
举报内容:颍泉区皖西北商贸城,属于违建,小吃路边摊污水乱排、垃圾乱堆、遍地油渍、异味扰民,影响周边人居环境。
污染类型:大气、水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4月10日,颍泉区组织中市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兴泉公司(安徽阜阳安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颍泉区皖西北商贸城位于北京中路与界首路交叉口西北侧,由安徽阜阳安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2001年开工建设,陆续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土地证编号:阜泉国用(2003)字第A110061、A110063,发证日期2003年5月25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3)159、(2003)160号,发证日期2003年7月30日),反映皖西北商贸城属于违建不属实。皖西北商贸城物业由安徽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小吃路边摊”系创源物业公司设立的便民摊点,面积300多平米,经营户有40余户,主要经营简餐,存在个别经营户零星垃圾、地面污水油渍清理不及时问题,反映垃圾、油烟、污水扰民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颍泉区中市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兴泉公司对该信访事项进行监督整改。针对小吃摊垃圾、污水、油渍问题,颍泉区城管执法局向安徽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安徽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1)4月12日,创源物业公司组织所有小吃摊主进行培训,要求严格遵守门前三包、诚信文明经营的要求,做到泔水入桶、垃圾入袋、人走地净。(2)明确小吃摊点经营时间为早6:00至晚8:00(公示悬挂),清理炸油条等产生油烟的摊点。(3)创源物业安排保洁人员负责清理地面油污、杂物、垃圾。(4)在每家小吃摊点配备一个垃圾桶,物业保洁人员加强巡查、及时清理小吃摊点就餐产生的垃圾杂物。颍泉区城管执法局将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加大巡查力度,监督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颍泉区中市街道办事处商贸城社区落实网格化日常监管,定时巡查,防止反弹。
8.界首市
举报内容:界首市光武镇光武开发区,康命源(生命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塑料管道,污水直接排入开发区内的万福沟。多次举报无果。
污染类型:水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访举报的康命源(生命源)有限公司原名为康命源(安徽)塑料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6月成立,2019年10月变更为安徽省生宸源材料科技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人郭宗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0MA2MX8RG5W。该公司塑料管材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报告书2017年11月经原界首市环保局审批(界环行审〔2017〕395号),已完成水、气自主验收,2019年3月完成固废、噪声阶段性验收(界环行审〔2019〕68号),2019年申办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码:91341200MA2MX8RG5W001R)。2021年4月11日,界首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光武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区南北侧各有一个通向万福沟的管道,正在向万福沟排水,南侧排放口排水系化粪池生活污水溢出水和3号改性造粒机循环水管网破损流出的冷却水,经取样检测,COD112mg/L、氨氮4.23mg/L;北侧排放口排水系纯水设备反冲洗废水,经取样检测,COD63mg/L、氨氮0.615mg/L。2020年以来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共收到该公司信访举报1件,即2021年3月10日信访反映该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针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按程序予以回复。
处理和整改情况:1.责令该公司立即对南北两侧两处排污管道进行拆除,对厂区内雨污管网进行改造;2.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3.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9.太和县
举报内容:太和县阮桥镇洪港村,旱厕改造工程未完工,粪便存满后无人清理,影响村民生活环境;村委会南300米处的几家养猪厂,无环保设施,异味扰民;村内未设置污水管网;村民门前垃圾长期无人清理;高铁距离村民住宅仅200米,噪音污染严重,希望设置隔音墙。
污染类型:大气、噪音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1.经核实,太和县阮桥镇洪港村按照农户自愿原则2020年改厕295户,目前己全部完工。经现场排查,排查出2家化粪池满的农户,现已组织人员清掏完毕。旱厕改造使用维护日常由阮桥镇改厕管委会综合服务站按需有偿维护管理。2.太和县阮桥镇洪港村村委会南300米处养殖场为安徽省耀佳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建有猪舍6栋,2020年投产,现存栏生猪约1800头。养猪场建有黑膜发酵池约12000m³,其中双膜厌氧池7000 m³.氧化塘5000m³。猪舍粪污已规范处置,现场核查未发现有粪污直排、丢弃现象和明显不适异味。待异味监测结果出来再做处理。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在现场核查时发现距离该公司500米至1公里范围内还有3家养殖场,均有合法手续和治污设施。3.目前正在进行的太和县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建设PPP项目,主要覆盖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并不涉及阮桥镇洪港村。但自2017年以来该村已改厕528户,部分村民自建有粪污沉淀池。4.据阮桥镇政府现场核实并走访群众,未发现村民门前垃圾长期无人清理。阮桥镇与太和县劲旅公司签订有清洁协议,每村都配有清洁工人,每日一清。农村垃圾采取户收集、镇运转、县处理。5.太和县发改委与京福客专安徽公司(商合杭高铁建设方)沟通,该公司提供了《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260号)和《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商合段(安徽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结论工程建设工程中采取了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工程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太和县发改委现场核查,阮桥镇洪港村村边界距商合杭高铁线直线距离超过250米。且在敏感点附近已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安装隔音屏。待检测结果出来再做处理。
处理和整改情况:1.督促乡镇厕所管护服务站落实管护措施,实行常态化管理,切实做到有专人负责维护,粪便定期清运。2.继续推进旱厕改造和倡导村民自建沉淀池。3.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对举报高铁噪声问题委托监测。4.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将组织养殖异味监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再做处理。
10.太和县
举报内容:太和县政府相关部门雨污分流工作开展不彻底,导致盛世华庭小区污水排污口堵塞,导致雨天污水倒灌进小区车库和地下室,造成污染,且异味扰民。
污染类型:大气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小区停车库和地下室均有积水现象,小区实行雨污水合流制,小区内共有七个排污口。通过排查,目前污水管网水位高位运行,造成管网水位高于小区管网标高,又因小区部分污水窨井在停车库坡道上,管网标高低于地面约50-70公分,导致雨污水通过窨井盖倒灌。
处理和整改情况:1.太和县住建局拟对小区内七个排污口进行封堵,使外部污水不回流至小区,在小区内部架设临时吸污泵,把存量污水抽至外部污水管网。2.太和县雨污水管网普查招标已经结束,中标通知书已发放,待施工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立即开展对盛世华庭小区周边排污口普查,找清症结后彻底解决问题。3.太和县政府将召开协调会议对该小区雨污合流改造问题进行处理。
11.颍上县
举报内容:颍上县杨湖镇郭楼村周管三队,牧原集团养殖场,粪便排入村东侧河道内,导致水体污染,异味扰民。
污染类型:水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1.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养殖场为安徽颍上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场,位于颍上县杨湖镇郭楼村,法定代表人:姜开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6MA2N0GCM1D。该公司《安徽颍上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颍上十一场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18年7月经原颍上县环保局审批(颍环行审字〔2018〕35号),2020年12月完成项目环保自主验收;
2.2021年4月14日,经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养殖粪污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养殖区域内产生的畜禽粪便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封闭的收集池进行固液分离后,再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黑膜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经充分发酵后的沼液进入密闭的沼液暂存池收集。后期100%用于周边已签订资源化综合利用协议的地块施肥,无粪便污水排放口。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通过厂区北侧2个雨水排放口外排;
3.经第三方检测公司监测,该养殖场无组织废气中氨气最大排放浓度为0.15mg/m³、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2Mg/m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排放标准,臭气最大浓度为11,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有轻微异味;该场距离附近最近居民点约700米;
4.现场核查发现,郭楼村东侧沟渠位于该养殖场北侧,沟渠内无粪污,水位较低、水流缓,沟渠内堆有部分枯草,沟坡有部分秸秆没有清理干净。
处理和整改情况:1.要求安徽颍上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十一场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加强日常运营管理;
2.对养殖场北侧沟渠进行清淤疏浚、清理秸秆、打捞杂草。
12.颍泉区
举报内容:颍泉区宁老庄镇,农贸市场菜市街口的韩家油坊,全天散发异味,油烟严重扰民。
污染类型:大气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韩家油坊工商注册名称为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镇韩家油坊,经营者韩某友,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341204MA2R6HXJX0,经营范围食用油零售,无食品加工项目。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341200040928,经营项目:散装食品销售。无食品加工项目。2021年4月11日,颍泉区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韩家油坊现有小型加工芝麻油、芝麻酱、菜籽油等生产设备,芝麻电炒锅放置在室外,检查时该油坊正在进行菜籽油加工。韩家油坊配有简易集尘、油烟净化器一套,废气高空排放,芝麻炒锅上、室外地面有积尘,室内加工香油区域有油污。
处理和整改情况:韩家油坊工商注册和食品经营许可均不包含食品加工项目,擅自从事食用油加工,属超范围经营,且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油烟、异味污染。颍泉区市场监管局、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分别向韩家油坊下达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韩家油坊业主韩某友改正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芝麻油、芝麻酱、菜籽油等生产设备。至2021年4月15日,韩家油坊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成整改。
宁老庄镇党委、政府,颍泉区市场监管局,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将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反弹。
13.临泉县
举报内容:临泉县土陂乡土陂村西南方,百亩大塘周围于2016—2017年建造民房,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直排大塘,污染塘内水体,水面上漂浮物较多,散发刺鼻臭味。
污染类型:水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2021年4月10日,临泉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举报内容进行现场核实,经查:1.该坑塘位于临泉县土陂乡土陂社区集市西南,于1984年人工开挖形成,南北跨度230米,东西跨度65米,呈不规则长方形,面积14950平方米(22.425亩,《临泉县土地利用现状图-土陂集》图辐号150G078024,图斑号124/114);2.2000年左右,有村民在该坑塘东侧沿路自建民房,建房占地为集体建设用地,符合规划,目前共有居民55户,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坑塘内;3.该坑塘内有生活垃圾漂浮物,水质可见明显浑浊,现场有异味,据周围群众反映:夏季臭味难闻。4.2021年4月11日,环境监测人员对该沟塘两个点位进行取样监测(大塘西北角:总磷0.25mg/L、氨氮0.73mg/L、COD 24mg/L;大塘西侧中段:总磷0. 32mg/L、氨氮2.31mg/L、COD 33mg/L),大塘西北角监测结果为地表水四类标准,大塘西侧中段监测结果为地表水劣五类。
处理和整改情况:1.目前,已合理增加12个生活垃圾桶,要求临泉国祯自然美环卫有限公司及时收集转运生活垃圾;
2.对该沟塘生活垃圾漂浮物进行打捞,目前已打捞约1吨生活垃圾,下一步将结合沟塘清淤工作做进一步清理;
3.将55户居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至土陂乡生活污水厂处理,计划2021年底前完成;
4.将该沟塘被污染的水抽至污水管网进入土陂乡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计划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以上涉及的工程措施类整改任务,将科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按计划实施;同时加强日常监管。
14.阜南县
举报内容:阜南县柴集镇后王庄东侧的一家无名水泥搅拌厂,露天生产,扬尘严重,已持续大半年。
污染类型:大气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举报的水泥搅拌厂实为阜南县柴集镇王寨村水泥预制厂,位于柴集镇王寨村后王庄,占地面积2.8亩,经营人:王某功。该厂于2020年8月份开始建设,同年9月份开始生产,主要从事路牙石生产销售。该厂无工商、用地、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4月12日现场核查时,该厂未生产,现场发现搅拌罐1台,原料(石子约6吨,石粉约2吨)露天堆放,现场积尘较厚,环境脏乱差。
处理和整改情况:4月12日,柴集镇政府已对其采取断电措施。截至2021年4月16日,该厂生产设备已拆除,原料产品已清运。
15.颍上县
举报内容:颍上县江店孜西三十铺镇双集村,村支部委员在皮沟私建一家养鹅场,粪便直接排入皮沟,污染水质。
污染类型:水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的养殖厂为颍上县建辉养鹅场,位于颍上县江店孜镇双集村,法定代表人:刘某龙,为江店孜镇双集村村支部委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226MA2R2RXL12。该养鹅场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网上登记,登记号为:201834122600000094,2018年7月完成建设。现有养殖大棚两栋,面积约1400平方米,现存栏种鹅200只、苗鹅2000只。产生鹅粪经临时收集后全部综合利用于鹅场承包的鱼塘补充鱼饲料,皮沟位于该养鹅场的东侧与养鹅场距离约60米。经查:1.鹅场承包的鱼塘与皮沟水域无连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场养殖粪便排入皮沟现象;2.皮沟水面无漂浮粪污;3.该养殖场东侧育苗棚未完全封闭,苗鹅的粪便直接排放在露天的场地上,场地冲洗水时或遇大雨天气,存在粪便被冲到皮沟的隐患。
处理和整改情况:1.已要求该养殖场对邻近皮沟大棚内饲养的苗鹅全部转到远离皮沟的路西侧大棚内饲养,对原饲养苗鹅场地清理打扫,并进行消毒处理,消除隐患;
2.按要求落实鹅粪全部综合利用措施。
3.下一步将对皮沟水质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16.颍东区
举报内容:颍东区老庙镇苗南居委会王小庄,王某京的养猪场,猪粪未处理,异味刺鼻,污染庄内环境空气,影响周边百姓正常生活。
污染类型:大气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颍东区老庙镇庙南居委会王小庄居民王某付(别名王某京)在其住宅东侧建设一座面积约100平方米的养殖圈舍,从事育肥猪养殖,现存栏56头,无工商、用地、环保手续,无配套治污设施,养殖粪污露天堆放在圈舍附近,臭味较重。养殖场距周围群众住宅较近(50米以内),养殖臭味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处理和整改情况:截至2021年4月16日,王某付已自行将56头育肥猪全部出售,不再在原址从事养殖活动,露天堆放的粪污已清理完毕,养殖污染已消除。
17.颍州区
举报内容:颍州区三和镇掩龙村前杨小庄北侧100米永丰河东岸,村书记王某彬占用20多亩农田建造养猪场,异味扰民,粪水直排永丰河。
污染类型:水、大气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1.经查,杨小庄北侧永丰河东侧目前只有一家养殖厂,为阜阳市恒勇养殖有限公司,位于颍州区三合镇掩龙村前杨小庄永丰河东岸,法人为曾某勇(与该村书记王某彬不是同一人),营业范围含畜牧、家禽、水产养殖销售等。
2.阜阳市恒勇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000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已经颍州区发改委备案(发改中心﹝2020﹞099号);该项目符合设施农用地管理和备案条件,2020年8月27日,三合镇人民政府予以备案(三合设农字﹝2020﹞3号),备案面积0.5534公顷(8.3亩),2021年1月27日,颍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录入设施农用地备案系统并于3月13日完成现场核查,该项目符合设施农用地管理和备案条件,目前项目所建猪舍等设施占地不超过备案面积。
3.企业于2021年4月12日办理《建设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34120200000017),明确该项目应采取建设猪舍通风系统;猪尿和冲洗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后,经厌氧发酵处理后,出水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猪粪全部用于肥田,沼渣外售至有机肥料厂及周边农户等污染防治措施。该养猪场于2020年8月开始建设,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计划2021年8月份建成投产,目前,尚未发现存栏生猪及养殖产业的异味和粪水等问题。养殖场附近200米内无居住居民。
处理和整改情况:颍州区将进一步压实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网格包保责任,确保按照要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投产时严格控制存栏量,做到粪便日产日清、污染防治设施有效使用,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18.:界首市
举报内容:界首市光武镇开发区工业园内,数家塑料加工厂,20多年来一直污染当地地下水,距离几个村民组不足50米,24小时异味扰民,晚间异味尤为严重。
污染类型:大气、水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2021年4月11日,我市组织了有关人员进行核查,经查: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光武科技园成立于2006年,是以生产再生塑料颗粒、塑料制品为主的园区,现有企业139家,园区周边东南北三侧距最近居民点20米左右。4月13日,经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园区3个点位地下水采样检测,除氟化物超标外(因皖北地区均为高氟区,地下水氟化物超标为地质结构原因导致),其余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对园区白天3个点位无组织排放检测,均满足无组织排放标准,同时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光武园区夜间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再作进一步处理。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人员对园区企业进行初步排查,发现7家企业存在治污设施运行效果不到位等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1.对存在问题的7家企业立案调查,同时对光武园区涉塑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对涉嫌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将依法依规处理;2.加强对园区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提升污染防治水平;3.将不满足园区防护距离的115户居民进行搬迁。
19.阜南县
举报内容:阜南县方集镇范湾村,村内公厕很多位于池塘边,粪便污水污染池塘水体,且异味严重;村内垃圾桶较少,很多生活垃圾直接倒在池塘边,无法降解,污染水体;普照寺非法占用1亩多基本农田,违建部分已拆除,但仍被砂石厂非法占用,影响周边环境 。
污染类型:水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1.经现场核查,方集镇范湾村共建设公厕12座,其中位于池塘边6座(分别位于方庄上埂、邓湾文化广场、范湾文化广场、邓湾腰宅、三里前南、乔庄)。不在池塘旁边的有6个,每座公厕均配套建设三格式化粪池,且配备专门吸粪车,每月对其进行清理。经4月12日现场核查,未发现公厕粪污直排污染水体,且水体无明显异味。腰庄公厕化粪池进粪管破裂。2.范湾村有13个自然庄,共有居民1230户5060人,目前该村外出人口约2200人,在家长期生活人口约2800人。范湾村清扫保洁、垃圾转运由博阳环卫保洁公司承担,现有保洁人员8名,垃圾桶130余个,能够达到5—10户配备一个垃圾桶标准。4月12日现场核查时有零星生活垃圾漂浮池塘,未发现成堆生活垃圾倾倒池塘边现象。3.普照寺违建房屋部分已拆除,东侧为砂石临时堆放场地。
处理和整改情况:1.组织对范湾村12座公厕进行全面维护,及时对腰庄公厕化粪池破损进粪管进行更换维修;加强公厕巡查,防止粪污直排污染水体。2.为方便群众投放生活垃圾,博阳环卫保洁公司对范湾村新增投放垃圾桶30个,截至4月16日范湾村已累计投放垃圾桶160余个,并要求博阳环卫保洁公司对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同时组织对范湾村沟塘零星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打捞。3.违建房屋已彻底拆除,临时砂石料场已取缔,并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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