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朋友圈流传着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收件凭据”的图片,显示一家公司正在申请名为“上海老婆最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这张照片配以“市工商局未同意该企业名称,理由是违反男女平等的原则,不符合公序良俗”的介绍文字。这一传闻,记者在上海市工商局得到证实。(10月15日澎湃新闻)
好一个“老婆最大”!对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文字和内容”和《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文字和内容”之规定,取这样的名称,确实有违公序良俗。
此外,取名是一种文化,对企业而言,要突出企业文化内涵。“老婆最大”体现什么样的企业文化内涵,想必很多人都不知云里雾里,即便是企业有所解读,也未必能赢得员工和公众青睐,要想获得认可简直比登天还难。反而给人没文化的感觉。实质上,一看就是没有企业文化的体现,更别说有文化内涵了。
很显然,“老婆最大”,既违背公序良俗,也没文化内涵可言。取名取到这般田地,不论是出于博眼球考虑还是自我感觉良好,千真万确是取名败笔。也就不难想象被“枪毙”的根源所在了。
按说,被“枪毙”本就是教训所在,涉事企业理应深刻反思。讽刺的是,不见反思,竟然还好意思“公开传播”,言下之意,显然是对此不满,甚至是想拯救“老婆最大”,真可谓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有时候“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但在取名这件事上,“鱼”和“熊掌”,亦应兼得。换而言之,企业取名,既要尊重公序良俗,又要体现文化内涵,才可能“两全其美”。没错,明摆着法律法规有要求,想当然不能背道而驰。其实,企业取名注重文化内涵同样重要。毕竟,但凡有文化的企业,名称总会取得有文化内涵。而有什么样的企业文化,就有什么样的企业名称;有什么样的企业名称,则说明有什么样的企业文化。再说了,注册公司,给企业取名,总不能让人一听到名称就觉得没企业文化吧。
如果有关部门不批准,还执迷不悟,越发说明企业文化迷失。依我看,这样的企业,取名还得先补补企业文化这一课。实际上,先补企业文化再取名也不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