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会议还修订取消和下放了分布式燃气发电等一批核准项目,放宽了部分外商投资准入条件。
应该说,随着经济环境、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等情况的变化,2004年出台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已不完全适应现实需要。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意在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产业升级,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介入,转变政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防止寻租和腐败,让社会投资活力有效迸发。
在此,我们为政府主动放权,给企业更多投资“拍板权”叫好。因为通过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不仅使企业在更大程度上拥有投资“拍板权”,把投资引向能够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领域,又可让政府腾出更多精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管好该管的事。
我们同时看到,在取消和下放一批核准项目的同时,政府也亟待加快配套改革和法治及相关制度建设,在有序推进“放”的同时,“管”也要跟上,切实做到“放”、“管”结合,下放的权利和责任同步到位,监管要需要同步跟上。既要使地方和企业手握投资决策的“拍板权”,又让它们绑上“责任状”。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还确定了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的四项工作原则:
一是缩小核准范围,对市场竞争充分、企业有自我调节和约束能力、可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符合结构调整方向、有利于防止产生新的过剩产能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
二是将仍需由政府核准,但可通过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引导和调控的项目下放给地方,增强就近监管能力。
三是对已下放核准权的项目,相应调整相关前置审批权限,以提高效率。
四是明确职责分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项目,行业管理部门核准需由中央层面管理的其他项目,做到权责一致。
这四项工作原则要求各级政府要依法及时公开项目核准和行政审批信息,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打破分割、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新一届政府履职以来,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今年以来,已取消和下放了221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减少投资项目核准和行政审批事项,目的就是通过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
我们认为,新一届政府的这一系列努力,既有利于释放社会有效投资的需求,也有利于形成投资的约束机制,防止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使投资结构更加符合经济转型升级的方向。 |